他和她的分手,是在10年前的金秋。那时候枫叶已经红遍山野,那个金黄的季节原本是一个收获的时节,但他和她分手了。
那时候她是师范三年级学生,他却是个了几年的政府小职员。那一年的夏季,从省城放暑假回来的她和他厮混得不错,她临返校的那几日,他成了热锅上的蚂蚁,坐卧不安,终在她登上返校的车的前一个晚上,他约了她,在小城临江公园的长椅上。
彻夜长谈,末了,心情网,天色微明,他终于鼓足了勇气,向她表露了心迹。
她却矜持地昂着头,没吭声。
他颓废极了,站起身把她送回了家。
在她返校后,他写了信给她,信的口气充满自卑,充满艾怨。
他与她是中学的同学,因钟情于缪斯,有了共同语言,后来他中专就匆匆走上工作岗位,她经补习后考上了师大。在那个以文凭显示能力的年代,他不如她。一个中专生只能给一个大学本科生端洗脚水,他想。
可喜的是他对缪斯痴心不改。他写完了,就,写,他决心把毕生精力倾注于他所所好上。创作上的,使他暂时忘却了上的失落。
后来他听说她大学毕了业,考上了研究生。
再后来他听她大学的同学说,她研究生毕业后分到海滨城市一所大学里任教。
他没想更多的东西,依旧潜心于他的创作,随着源源不断作品的问世,他的知名度不断提高,进而加入了省级作家的行列。
忽一日,她从遥远的海滨城市给他挂了长途,她关切地询问了他近年的境况,不知何故,他突然高声地应她,他已经结了婚,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。
电话那头的她听后,沉默了半晌,然后轻声地告诉他,她也了,丈夫平时也写作,但不出名。
他放下话筒后,心里有了负重感,他很后悔欺骗了她,望着一屋贴墙而立的书籍,他心里一片空白。